民法杨立新教授:如何理解民法中的权益保护_奇闻趣事网

民法杨立新教授:如何理解民法中的权益保护

奇闻趣事 2025-03-05 21:48www.bnfh.cn奇闻趣事

杨立新教授对民法中的权益保护有深入见解,他主张主要通过《民法典》在民事权利保护方法上的创新改造来实现全面保护民事主体权益的目标。这一改造具有深远的意义。

在杨立新教授看来,《民法通则》及其后的民法单行法立法模式在某些方面存在不足,混淆了固有请求权和侵权请求权的界限,导致法律体系的混乱和司法实践的无序。《民法典》的成功改造,为这一问题找到了解决之道。改造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民法典》在总则编中,主要规定了民事责任的一般规则,明确了侵权请求权的性质为侵权损害赔偿之债,使得法律对于侵权行为的处理有了更明确的依据。

在物权编、人格权编等部分,《民法典》详细规定了物权请求权、占有保护请求权、人格权请求权和身份权请求权等固有请求权。这些固有请求权作为民事权利保护的内在权利,主要负责对受到侵害的权利进行恢复性救济。

侵权责任编中的侵权请求权,作为民事权利保护的新生权利,主要承担对权利损害的填补性救济。这样的安排使得《民法典》在民事权利保护方面更加全面和细致。

杨立新教授特别强调,债权作为民事权益的重要组成部分,也在《民法典》的侵权责任保护范围之内,这充分体现了《民法典》对民事主体权益保护的全面性和广泛性。

杨立新教授还指出,民法中的权益保护是一个复杂的系统工程,除了完善的立法,还需要科学的制度设计来实现对民事主体权益的全面保护。他的这些观点展示了他在民法领域的深刻洞察和独特见解。他深入理解民法中的权益保护问题,并将其转化为通俗易懂、生动有力的语言,为我们理解民法中的权益保护问题提供了宝贵的视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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