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储粮回应罐车运输油罐混用
一、全面系统的专项排查与监管行动
自2024年7月5日起,中储粮在全系统范围内启动了一场深入细致的大排查行动。这一行动全面覆盖了出入库环节的每一个环节,特别是运输工具的合规性、承运单位的资质以及操作的规范性。这次排查的依据包括《食品安全法》、《粮食质量安全监管办法》以及内部《中央储备粮质量安全管理办法》等法规。这一行动彰显了中储粮对于食品安全的高度关注,决心以实际行动确保粮食质量安全。
二、严格的违规处理机制
对于在排查过程中发现存在违规行为的运输单位和车辆,中储粮将立即终止与其的合作,并将其列入“服务采购黑名单”。对于重大问题,中储粮将主动上报监管部门,对涉事企业及员工从严追责,绝不姑息。这一机制的形成,将进一步规范运输环节的行为,确保粮食运输的安全。
三、运输责任的明确划分
关于食用油运输责任的问题,中储粮油脂(天津)有限公司在回应中明确表示,虽然原则上应使用专用罐车进行食用油运输,但在实际操作中,仅要求罐体标注“食用油专用”字样,并未对车辆进行实质性的检验。其销售合同明确约定由买家自行提取货物,并承担运输责任。装车后的品质问题则由买方负责。这一规定在一定程度上明确了运输责任,但也引发了关于如何确保食用油在运输过程中的安全问题的讨论。
四、行业背景与后续态度
事件曝光后,涉事企业汇福粮油集团迅速回应,称其成品油质量合格,并强调散装油运输由客户自行负责。金龙鱼等食用油企业则表示,该事件并未对其业务造成影响,同时强调公司对运输环节的严格监管。行业专家指出,即使进行了清洗,罐车混装仍可能存在风险,因此行业标准应明确禁止此类行为。中储粮的回应体现了其对食品安全问题的重视,但如何在运输责任划分和实际监管手段上达到更为精细化的管理,仍值得进一步。
这次中储粮的专项排查和监管行动,无疑为整个食用油行业树立了一个良好的榜样,希望未来能有更多的企业加入到保障食品安全的行动中来,共同为消费者的健康保驾护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