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资格证体检项目有哪些
参加教师资格考试的考生必须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对教师听力也有一定要求,双眼视力不低于4.5、两耳听力均在3米以内;色觉正常,吐字清晰。
教师资格证体检项目1、有精神病史、癫痫病史、歇斯底里病史。
2、精神疾病(以二级以上专科医院诊断为依据)。
3、急慢性病毒性肝炎、活动性肺结核、性病等传染病。
4.各类肝炎病毒携带者或丙氨酸氨基转移酶升高者不宜从事幼儿教育教学和食品科学。
5、口吃严重,吐字不清,持续声音嘶哑、失声、口腔生理缺陷,阻碍发音。
6.两耳听力均低于2米。两耳听力均在3米以内,或一耳听力达到5米,但另一耳聋,不宜从事幼儿教育、音乐学、医学等教学工作。
7、嗅觉迟钝或丧失者不得从事化学、食品科学等相关教学工作。
8、双眼好眼最佳矫正视力小于4.5(0.3)。
9、色觉检查异常者,不得从事化学、生物等以色为技术指标和实验数据的教学工作。
10、面部面积大(3)×3厘米)疤痕、血管瘤、白癜风、色素痣或严重影响面部(如斜颈、面瘫、唇腭裂及其手术后遗症、一眼失明、先天性或后天性面部特征残疾、畸形等)。
11、步态跛行、后脊柱侧弯、驼背、脊柱、四肢有明显残疾和先天性或后天性因素引起的肢体残疾、畸形、功能障碍。
12.脊柱侧凸大于4厘米,下肢长大于5厘米,胸部畸形明显,主要器官(心、肺、肝、脾、肾、胃肠道等)大手术或男性身高小于170厘米,女性身高小于160厘米,不适合体育教学。
13、严重下肢血管疾病影响站立或行走(手术治愈者除外)。
14、颈椎病、腰椎间盘突出、类风湿性关节炎等严重骨关节疾病反复发作,导致功能障碍、关节畸形等并发症。
15.恶性肿瘤、内分泌系统疾病、血液病(单纯缺铁性贫血除外)、严重器质性疾病或并发症(心脑血管疾病、慢性肾炎等)。
16、特殊教育岗位教师身体状况是否合格,由北京市教委决定。
17、未纳入体检标准、影响健康和教学工作的其他疾病或生理缺陷的,视为体检合格,由北京市教育委员会根据岗位要求到北京市卫生局确定。
以下条件不符合教师资格证的体检1、先天性心脏病(手术治愈者除外)、频繁期前收缩、心电图异常、心肌病等器质性心脏病患者。
2、血压超过18.66/12千帕(140/90毫米汞柱).46/7.46千帕(86/56毫米汞柱).33千帕(160毫米汞柱).66千帕(80毫米汞柱),舒张压超过12千帕(90毫米汞柱).66千帕(50毫米汞柱)。
3、慢性肝炎患者和肝功能异常(肝炎病原体携带者,但肝功能正常者除外)。肝炎病原体携带者或乙肝表面抗原试验阳性申请幼儿园教师资格。
4、各种恶性肿瘤、各种结缔组织疾病(胶原蛋白)、内分泌系统疾病(如糖尿病、尿崩、肢端肥大等)、血液病(仅缺铁性贫血除外)。
5、慢性肾炎。急性肾炎治愈不到两年。
6、有癫痫病史、精神病史、歇斯底里病史、夜游。
7、肺切除一叶以上,肺不张一叶以上。
8、类风湿性脊柱强直,慢性骨髓炎。
9、青光眼、视网膜、视神经疾病(陈旧或稳定性眼底病除外)。
10、色盲、色弱,申请幼儿园教师资格。
11、两耳听力均在2米以内,或佩戴助听器两耳听力均低于5米。
12.口吃、发音不清、声音严重嘶哑、声带病变、严重慢性咽炎或口腔生理缺陷、耳鼻喉科疾病之一,阻碍发音,影响教学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