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赠情人320万被妻子起诉
民风民俗 2025-04-24 07:26www.bnfh.cn民俗风情
四川绵阳一位名叫杜某某的71岁男子,在婚姻的红线内,却与一位年轻26岁的洪女士保持了长达20年的秘密情人关系。在此期间,他通过各种方式,如购房和转账,赠予洪女士超过320万元的资金。当这一切被他的伴侣林某某发现后,林某某毅然决然地将此事告上法庭,要求确认这些赠与无效并要求返还财产。
这一事件在法律上引起了广泛的关注,其法律依据和判决结果引人深思。
根据《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婚姻存续期间的生产经营收益是夫妻的共同财产。杜某某的赠与行为,未经林某某同意,属于单方处分行为,因此这一行为在法律上是无效的。
法院在审视此案时,也考虑了社会公序良俗的因素。杜某某的长期婚外情及其赠与行为,无疑是对社会道德的挑战,也损害了其配偶的合法权益。法院认定这一民事法律行为是无效的。
至于洪女士,她明知杜某某已婚仍接受其巨额赠与,这一行为并不构成“善意取得”,因此她需要全额返还杜某某赠予的财产。
一审判定洪女士应返还320余万元后,二审法院也支持了林某某的诉求。如今,案件已经进入执行阶段。
类似案例中的共性在于,无论金额大小,只要涉及侵害配偶权益和违背公序良俗的行为,法院都会判令财产全额返还。而且,未经配偶同意的非日常生活所需处分行为均被视为无效,不受受赠人是否知情的限制。
法律逻辑的核心在于夫妻共同财产的平等处分权。超出日常生活需要的单方赠与行为,必须得到配偶的同意才行,否则就会被视为无效。公序良俗在社会道德和法律面前具有优先性,婚外情相关的财产转移行为是不受法律保护的。这一事件不仅揭示了法律的公正和严谨,也再次提醒了人们道德底线的重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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