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荣枝案庭审对抗激烈
劳荣枝案二审庭审纪实:法律与民意的碰撞
庭审现场的气氛紧张而庄重,劳荣枝案二审的控辩双方交锋尤为激烈,其争议焦点主要集中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管辖权、合议庭与罪名认定
关于案件的管辖权和一审合议庭的组成,辩护方提出了强烈的质疑。他们认为由于同案犯法子英的案件在安徽判决,江西法院在管辖权上有所欠缺。但这一异议最终被驳回。辩方还针对一审法院是否应组成七人合议庭审理此案展开争论。在罪名认定方面,控方坚称劳荣枝构成故意罪,而辩方则围绕其是否仅参与绑架、而并未直接实施犯罪行为展开激烈辩论。劳荣枝本人多次声称自己是被胁迫的,自称“傻白甜”。
二、证据之争与辩护策略
庭审中的证据质证环节尤为引人入胜。辩护律师吴丹红(吴法天)针对20多年前的证据链提出质疑,认为这些证据难以满足现代刑事证据标准。他对笔迹鉴定和被害人证言的真实性展开细致剖析。例如,在合肥案中,殷某华的字迹鉴定显示部分内容为他人添加,辩护方要求重新评估其证明力。辩方和检方在自首与坦白的界定上也存在分歧。
三、庭审现场:劳荣枝的态度与控辩交锋
劳荣枝在庭审中的态度强硬,多次推翻之前的供述。她否认与法子英的情侣关系,甚至在面对检方提问时表示“你可以去问法子英”。她承认部分供述存在伪造成分,并坚持自己仅涉及绑架、等罪名,否认故意罪的指控。庭审因争议激烈而多次延长,控辩双方围绕细节展开激烈交锋,使得二审程序远超预期时长。
四、检方的立场与社会反响
检方坚决认为劳荣枝主观恶性极深,犯罪手段残忍,社会危害性极大,应承担故意罪等全部刑事责任。这场庭审不仅体现了法律程序对复杂历史案件的审慎态度,也引发了公众对“司法独立于民意”的广泛讨论。社会舆论对此案的关注度高涨,人们纷纷对案件进展发表自己的看法。
此次庭审展现了法律的公正与严谨,同时也反映了社会对此类案件的关注和讨论。劳荣枝案的二审庭审,无疑是一场法律与民意、正义与情感的碰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