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协旅游提案(政协旅游提案怎么写)

政协旅游提案(政协旅游提案怎么写)

娱乐八卦 2025-01-08 16:00www.bnfh.cn娱乐八卦

第一章 采购管理

对于达到一定数额标准的采购物品、工程与服务,公开招标是必经之路。若需调整采购方式,必须严格执行公示与审批程序。那些被列入集中采购目录的采购项目,必须委托专业机构代理采购,并逐步实现批量集中采购。要严格控制协议供货的规模与数量,不得以协议供货为由规避公开招标。

党政机关在验收采购物品时,必须按照合同规定的需求进行。监管部门还应建立评价制度,全面、客观地评估采购的效果,包括资金节约、政策执行、透明度和专业水平等方面。我们还要加快采购管理平台的信息化建设,推进电子化采购。

第二章 国内外差旅与出国(境)管理

党政机关应建立健全国内差旅的审批制度,严格控制差旅人数和行程。任何无明确公务目的的差旅,或是以公务差旅为名进行的旅游活动都是严禁的。对于因公临时出国,也要进行统筹安排,严格控制团组规模和数量。无实质内容的出访、考察性出访都是被禁止的。外事管理部门应加强审核管理,对不符合规定的团组进行调整或取消。

在出国过程中,团组应按规定安排交通和食宿,不得违规乘坐飞机或安排超标准住宿和用车。还要加强因公临时出国经费的管理,确保预算总额控制和先行审核制度的执行。违规使用资金或向所属单位摊派出国费用都是不被允许的。

第三章 公务接待管理

积极推行国内公务接待服务的社会化改革,充分利用社会资源为公务接待提供住宿、餐饮和用车服务。这意味着公务接待不再局限于传统的运作模式,而是与社会资源紧密结合,提供更加高效、优质的服务。想象一下,当你走进一家酒店,既是公务接待的场所,又能感受到家的温馨;坐上了一辆舒适的网约车,它不仅载着你去往目的地,更代表着公务用车的便捷与高效。这样的场景不再是幻想,而是正在变为现实。

在公务用车方面,改革正朝着社会化、市场化的方向迈进。合理配置公务用车资源,保障公务出行,降低行政成本,这是新型公务用车制度的核心要义。那些曾经熙熙攘攘的公务车队伍正在逐渐散去,取而代之的是更加高效、环保的出行方式。公开招标、拍卖处置不再使用的公务车,既透明又公平。适度发放公务交通补贴,让公务人员能够自主选择出行方式,不再被车辆的束缚所困扰。

党政机关在公务用车方面更加严格管理,严禁超标配备和滥用。那些特殊的专车被严格限定在一线执法执勤岗位,不得随意扩大配备范围或变相配备专车。在采购方面,公务用车必须选用国产汽车并优先选用新能源汽车,这不仅是对本土产业的扶持,更是对环保理念的践行。公务用车保险、维修和加油等都实行采购,以降低运行成本。

在会议活动方面,改革同样在深入推进。精简会议、严格执行会议费开支范围和标准成为新时代的会议准则。会议召开场所实行采购定点管理,用餐安排自助或工作餐,严禁发放纪念品。这不仅是对公款使用的规范,更是对会议质量的提升。培训审批制度的建立,严格控制培训数量、时间和规模,确保培训真正达到提升能力的目的。规范各类评比达标表彰活动,实行中央和省两级审批制度,确保活动真正具有价值并避免浪费资源。

办公用房建设同样受到严格监管。违规项目将被坚决终止或处理。这不仅是对资源的合理利用,更是对公共资金的负责。办公用房应当严格管理并推进资源的公平配置和集约使用,确保每一平米的空间都能得到高效利用。这样的改革不仅提升了公务接待和出行的效率与质量,更是对整个公务管理系统的优化与提升。第三章 办公用房的规范与管理

第三十六条 党政机关新建、改建、扩建、购置、置换、维修改造以及租赁办公用房,必须严格遵守相关规定,经过严格的审批程序。若选择置换方式配置办公用房,需执行新建办公用房的所有标准,不得规避审批,不得以任何名义绕过预算建设资金、资产整合等规定。

第三十七条 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建设应坚持朴素、实用、安全、节能的原则,执行相关建设标准、单位综合造价标准和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并确保符合土地利用和城市规划要求。办公楼的建造应避免追求成为城市地标,不得配套建设大型广场、公园等设施。

第三十八条 办公用房建设资金需统一由预算建设资金安排。土地收益和资产转让收益应按照有关规定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不得直接用于办公用房建设。维修改造项目所需资金也应列入预算,由财政资金解决,未经审批的项目不得安排预算。

第三十九条 办公用房的建设应严格执行工程招投标和采购规定,加强对工程项目的全程监理和审计监督。推行办公用房建设项目代建制,确保工程质量。对于因使用年限较长、设施老化或功能不全的办公用房,可以进行维修改造,但应以消除安全隐患、恢复和完善使用功能、降低能源资源消耗为重点,严格执行维修改造标准,并履行审批程序。

第四十条 建立统一的办公用房管理制度,实行集中统一调配和权属登记。党政机关应严格按照相关标准和“三定”方案使用办公用房,超标部分应移交机关事务管理部门统一调剂。新建或调整办公用房的单位,需遵循“建新交旧”、“调新交旧”的原则,将原办公用房腾退移交。因机构增设或职能调整确需增加办公用房的,应在本单位现有办公用房中解决;无法满足需求的,由机关事务管理部门整合资源解决;确需租用的,需严格履行报批手续,不得变相租用由企业等单位提供的办公用房。

第四十一条 党政机关领导干部应按规定配置使用办公用房,不得额外配置或长期租用宾馆、酒店房间作为办公用房。退休后或调离时,应及时腾退并由原单位收回。

第八章 资源节约

第四十二条 倡导节约集约利用资源,加强全过程管理,提高能源、水、粮食等资源的利用效率。推广节能技术产品,优化资产配置和使用,减少浪费现象。

第四十三条 实施能源、水资源分类定额和目标责任管理,积极推广使用节能节水技术和产品。建立节能产品采购政策,严格执行节能产品的强制采购和优先采购制度。

第四 加强对废旧物品的处理和循环利用,推动政务信息系统的互联共享,降低软件开发和维护成本,防止资源浪费。积极推行无纸化办公,减少一次性办公用品的消耗。

第九章 宣传教育

第四十六条 宣传部门应把厉行节约反对浪费作为重要宣传内容,通过多种形式广泛宣传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和节约理念,宣传阐释相关制度规定,推广节约经验做法和先进典型。同时重视对互联网等新兴媒体的运用,扩大宣传覆盖面和影响力。第四十七条 党政机关应当将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教育纳入作风建设的重要内容之中并与干部队伍建设和机关日常管理相结合建立常态化工作机制对各种浪费现象和行为进行严肃批评并督促改正营造良好的节约氛围和资源利用效率的提升从思想上转变人们的浪费习惯逐步培养绿色低碳消费理念和健康文明生活方式逐步推进全社会的可持续发展和建设节约型社会实现人与自然的和谐共处第一章引言与概述

为了深入贯彻落实勤俭节约的中华民族传统美德,确保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始终坚持节约理念,反对浪费行为,纪检监察机关应加强对典型案例的曝光,发挥警示教育作用。组织人事部门和党校等教育培训机构应把厉行节约反对浪费作为干部教育培训的重要内容。本章将对以上内容展开详细阐述。

第二章教育与培训的重要性及方法创新

教育与培训是形成崇尚节约、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机关文化的关键途径。组织人事部门和党校等应当明确教育培训的重要性,创新教育方法,增强针对性和实效性。通过组织多样化的活动,引导干部职工增强节约意识,珍惜物力财力,积极培育节约文化。应把节约理念融入日常工作中,形成勤俭节约的良好氛围。

第三章监督检查机制建立与执行

为了加强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工作的监督检查,各级党委和应建立监督检查机制,明确监督检查的主体、职责、内容等。下级党委和应向上级党委和报告工作情况,党委和所属部门、单位也应向本级党委和报告工作情况。应开展专项督查,通报督查情况,并将督查结果作为干部管理监督、选拔任用的依据。

第四章纪检监察与巡视监督的角色与职责

纪检监察机关和党委巡视组在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工作中扮演着重要角色。纪检监察机关应加强对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工作的监督检查,受理群众举报和案件线索,及时查处违纪违法问题。党委巡视组则应对有关党组织领导班子及其成员进行巡视监督。两者共同构成有效的监督机制,确保节约反对浪费工作的顺利推进。

第五章财政与审计部门的职责与监督方式

财政部门应加强对预算编制、执行等财政、财务、采购和会计事项的监督检查,依法处理违规问题。审计部门则应加大对公务支出和公款消费的审计力度,督促整改违规问题,并将涉嫌违纪违法问题移送有关部门查处。这种双向监督方式有助于确保公共资金的合理使用和有效管理。

第六章信息公开制度的建立与实施

为了增强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工作的透明度,党政机关应建立健全信息公开制度。除法律法规要求保密的内容和事项外,其他内容应按照及时、方便、多样的原则进行公开。这有助于接受社会监督,提高党政机关的工作效能和公信力。公开透明的制度也有助于引导公众形成正确的消费观念和行为模式。

第七章人大监督与政协监督的作用与发挥

第五十八条 红旗飘飘之下,财政纪律严明如山。有下列行为之一者,将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一、未经审批擅自挪用财政资金的;二、弄虚作假、欺瞒审批的;三、擅自改变审批要求的;四、违规开支超标或虚假事项的;五、利用职务之便,假公济私的;六、其他违反审批、管理、监督规定的。

第五十九条 重拳出击,针对浪费现象,有下列行为之一者,将追究主要负责人或有关领导干部的责任:一、地方或单位铺张浪费严重,群众反映强烈的;二、纵容下属违反条例造成浪费的;三、管理职责懈怠造成浪费的;四、不按规定公开节约反对浪费工作信息的;五、其他领导责任下的浪费问题。

第六十条 对于违反条例造成浪费的,将根据情节轻重,由相关部门依法处理。严重者,将依照党纪政纪处分条例追究责任。若涉嫌违法犯罪,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第六十一条 违反条例获得的非法利益将被收缴或纠正。用公款支付个人费用的,责令退赔。

第六十二条 对处理决定不服的人员,可按规定向有关机关申诉。申诉期间,处理决定不停止执行。

第十二章 附则

六十三条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中央各部门,可根据本条例制定实施细则。相关职能部门应制定配套制度。国有企业、金融企业等参照执行。军队则按相关规定执行。

第六十四条 本条例由相关部门联合解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同时废止旧规定,与其他规定不一致的,按本条例执行。

提案怎么写?提案与议案的区别又有哪些呢?接下来为你揭晓提案书写的艺术及其背后的差异——

提案与议案,两会中的两大重要文种。每一份提案和议案都承载着社会各界的期待和关切,但它们的性质却截然不同。在大会的议程中,议案是必须列入审议的重要事项,而提案则是为有关部门未来决策提供参考的重要建议。这些提案的命运多种多样,可能会被采纳,也可能遭到忽视。但无论怎样,它们都是传递社会声音的重要渠道。

今天我们要探讨的是政协提案的撰写。政协提案的重要性不言而喻,它是政协委员们表达民意、反映问题的重要途径。根据《政协全国委员会提案工作条例》的规定,政协提案的提出形式多种多样,生动展现了政协工作的丰富性和多元性。

政协委员可以以个人名义或者联名方式提出提案。这样的方式可以让每一个政协委员都有发声的机会,他们的提案不仅代表着自己的声音,更是广大人民的共同诉求。政协全体委员会议期间,可以小组或联组名义提出提案。这种方式集结了更多的力量,将不同领域的声音汇聚到一起,形成了更为全面的建议。参加政协的各党派和人民团体也可以以本党派或团体名义提出提案。这样的提案更具代表性,反映了各党派和团体的共同意愿。政协各专门委员会也可以以本专门委员会名义提出提案。这样的提案更具专业性,反映了特定领域的深度洞察和建议。

这些多元化的提案形式充分展现了政协工作的民主性和广泛性,为社会各界提供了发声的平台。希望通过这些提案,能够推动社会的和谐与进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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