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晓松告赢营销号 获赔12万成第一网红惹争议

高晓松告赢营销号 获赔12万成第一网红惹争议

娱乐八卦 2024-12-20 14:02www.bnfh.cn娱乐八卦

高晓松胜诉营销号,获赔12万引发网红争议

近日,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就高晓松与王威威(微博:王小呆V)、邵静静(微博:八卦壹姐V)之间的名誉权纠纷作出了判决。这场引人注目的官司终于有了结果,被告需向原告高晓松公开赔礼道歉,并赔偿包括精神损害抚慰金、律师费在内的总计123568元。特别是关于高晓松与郑爽的恋爱谣言,这一判决终于为其划上了句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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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了解,法院对被告王威威的判决包括连续十天在微博上发布致歉声明,并向高晓松支付50000元的精神抚慰金,以及5000元的公证费和20000元的律师费。还有1450元的案件受理费。而对于被告邵静静的判决更为严厉,需要在微博上连续十五天发表道歉,并支付包括精神损害抚慰金、公证费以及律师费在内的共计47118元。这一事件使得高晓松因胜诉营销号而一举成为网红,引发了广泛的争议和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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