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2年的香港雨夜屠夫案

1982年的香港雨夜屠夫案

娱乐八卦 2024-12-09 12:09www.bnfh.cn娱乐八卦

香港雨夜屠夫案,震惊了整个资本主义世界,成为数百万港人心中的沉重话题。涉案的主角,名叫林过云,是一个年仅二十七岁的夜班出租车司机。他利用工作的便利,在漆黑的雨夜中,残忍地杀害了四位女子,并将她们的尸体肢解,其手段之野蛮、残忍,令人不寒而栗,因此被人们称为“香港屠夫”。

故事回到1982年8月10日,林过云前往一家照片冲洗店取照片时,被早已埋伏好的警察逮捕。举报他的正是照片冲洗店的老板。过去几个月,这个年轻人频繁来冲洗一些令人毛骨悚然的照片,包括肢体和女性性器官的照片,这使得冲洗店的员工们心生疑虑。起初,他们以为这些照片与林过云在火葬场的兼职工作有关,也就没太在意。随着报纸上年轻姑娘失踪的新闻越来越多,照片冲洗店老板开始警觉,最终选择向警方举报。

在被捕后,警察在林过云的家中搜出了几盒录影带,记录了他对女性尸体的奸尸、肢解过程。随后,警察跟随林过云,在一个山坡的草丛中发现了两具女性尸体。

其中一起案件发生在1982年2月11日,当时香港警方在沙田城门河发现了一具女性人头和一双女子手臂,经证实属于22岁的夜总会大班陈凤兰。这起极度凶残的人体肢解案震惊了社会。

在案发当晚,舞女陈凤兰在舞厅打烊后,与朋友们喝了酒,并搭乘林过云的出租车回家。林过云将她载到土瓜湾贵州街停下,勒死她后,将尸体带回自己的公寓。他剥光陈凤兰的衣服,用相机和录影机拍摄,并用利刃割下她的性器官,浸泡在防腐药水中。然后,他从死者手中取出五百元,购买电锯将尸体肢解成七块,装入塑料袋,在夜间丢到沙田城门河中。

林过云后来在法庭上坦白了他的心态。他表示,杀死第一名女子时并无犯罪感,只是被一种愤怒驱使。他认为自己是替天行道,尤其是针对。而后续杀害第二、第三名受害人是由于他上了瘾。

虽然林过云以“替天行道”之类的借口来掩饰自己的罪行,但虽然从事的是被污名化的职业,她们依然是生命的尊严载体。许多变态色魔选择作为下手对象,然后在法庭上以捍卫道德自居,实则无耻至极。或许,正是因为的特殊工作性质,使得她们更容易成为被猎杀的对象。这起雨夜屠夫案令人痛心,也引发了社会对于性别平等和尊重的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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