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说蒲松龄的《家狗》是最骇人的一篇小说
为什么说蒲松龄的《野狗》是最骇人的一篇小说?
蒲松龄的《野狗》全篇仅229个字,篇幅虽短,读来却令人脊背发凉,被人称之为《聊斋志异》里面最骇人的一篇小说。
故事不长,却细思极恐。
故事的开头,蒲松龄仅用八个字交代了背景于七之乱,杀人如麻。
于七之乱,交代的是清朝顺治年间,山东半岛地区爆发了一场长达15年之久的农民起义。
由于起义军的首领名叫于七,所以这场起义被称为于七之乱。
当时蒲松龄为避文字狱的风险,只在“于七之乱”后面加了“杀人如麻”,让人看不出到底是谁杀人如麻。
而在另一篇故事《公孙九娘》里,蒲老先生则明白的写到当时的惨状
于七一案,连坐被诛者,栖霞,莱阳两县最多。一日俘数百人,尽戮于演武场中,碧血满地,白骨撑天。
所以,“杀人如麻”的,正是处于武力值巅峰的清兵。
当时清军面对大规模的农民起义军,他们采取了高效率的暴力屠杀。,他们在山东大兴连坐族诛,凡是跟起义军有一丁点儿关系的人,直接就地处决。
一时之间,很多村镇、甚至城市,都是碧血满地。可谓是“白骨露于野,千里无鸡鸣。”
正因为清军的大肆屠杀,老百姓们无处藏身,所以才引出了这篇《野狗》的故事。
而故事的主人公,是一个叫作李化龙的普通村民。
李化龙为了躲避清兵的屠杀,他跑到了山里。到了深夜,他才敢从山里走出来。
一天夜里,李化龙刚从山里准备出来,恰好碰到清兵夜间进发,为躲避杀身之祸,无处藏身的李化龙急中生智,他立即倒地,僵卧到死人堆里,佯装死人。
夜巡的清兵并没有从堆积如山的尸体中发现李化龙,很快他们便走远了。但李化龙还是不敢起来,继续躺在死人堆,一动不动。
忽然,李化龙听到身边传来窸窸窣窣的动静,他悄悄睁开眼一看,发现那些缺了脑袋、断了胳膊的尸体竟然都站了起来。
它们密密麻麻,站成一排排,就像一片小树林一样。
只听其中一具尸体说道“野狗子来了,怎么办?!”
其它的尸体也乱作一团,哆哆嗦嗦地喊叫道“怎么办?怎么办……”
紧接着,嘈杂的声音又迅速消失,所有的尸体又扑哧扑哧地倒下,恢复了之前的死寂无声。
李化龙吓得大气都不敢出,他按捺着狂跳的胸口,战战兢兢地准备爬起来。
李化龙刚抬起头来,就看见了一个兽头人身的怪物从不远处奔了过来。
这怪物,正是尸体口中的“野狗子”。
野狗子一开始并没有发现李化龙,它的注意力集中在那些堆积的尸体上。
野狗子走近后,它挨个扒弄这些尸首,然后伏下身、吸食人脑,大快朵颐。
李化龙害怕自己被野狗子吃掉,便使劲将自己的脑袋往尸体底下拱,想要藏身于尸体之下。
很快,野狗子就来到了李化龙的身边,它拨弄着李化龙的肩膀,想要吃他的头。
李化龙死死地用力趴在地上,野狗子拨弄了好几次,都没能将李化龙弄出来,于是它就推开覆盖在李化龙头上的尸体,使他的头露了出来。
死亡来临之际,李化龙紧张到窒息。出于求生本能,他在地上摸到了一块碗口大的石头,紧紧握在手中。
说时迟那时快,就在野狗子俯下头要啃食李化龙的时候,李化龙突然直起上半身,挥起手中的石块,对准怪物的头打了它个措手不及。
石头打中了野狗子的嘴,它发出了一声惨叫,声音听起来就像猫头鹰的叫声。
野狗的嘴巴负受后,它撒腿就跑开了,血吐了一地。
李化龙壮起胆子站起来,他查看着满地的血迹,突然发现了野狗被打落的两颗獠牙。
李化龙捡起狗牙,细细观察,只见这两颗獠牙中间弯曲,末端锐利,长四寸有余。
他将狗牙拿回去给乡人们看,但所有人都不知道这是什么怪物身上的东西。
故事到这里就结束了,篇幅不长,但细思极恐。
或许有人要说,不就是个荒诞的诡异故事嘛!这算哪门子惊悚骇人?
写故事的人,从来都不单单只讲故事本身。
蒲松龄的老家,正是于七之乱的活动之地。而于七之乱发生的时候,蒲松龄也就八九岁。
清兵杀人、四处鬼火,这不仅是蒲松龄的童年噩梦,更是那个时代,无数人心中无法抹平的创伤。
蒲松龄40岁时,他终于完成了这部集结了491篇短篇小说的《聊斋志异》。故事题材广泛,内容丰富,多数作品都是谈狐说鬼,又对当时社会的腐败、黑暗进行了暗讽和批判。
《野狗》其实是《聊斋志异》中很特殊的一个故事,它的特殊和恐怖就在于故事的真实性。
“于七之乱”是真正的历史事件,是真正给社会和百姓(包括蒲松龄本人)带来过恐怖经历的现实悲剧。
为何说《野狗》恐怖?
《野狗》的恐怖之处,不在于“于七之乱”本身,而在于叛乱失败后,清廷对于七叛乱地区的无差别报复,也就是连坐株族。
在当时,只要是生活在于七叛乱地区范围内的人,有一个算一个,都被视为叛党,一个活口都不能留。
青天白日,人心惶惶。这也是故事的开头,主人公李化龙为何要走夜路的原因。
李化龙代表的,正是当时所有的无辜百姓。他们为了躲避官兵的屠杀,有家不敢回,无奈地躲进了深山老林。
那么,躲起来就能平安无事了吗?
很显然不能。他们随时都会遇到清兵,结局也摆在眼前,要么被杀,要么像李化龙那样佯装死尸躲过一阵子。
《野狗》的恐怖,其实就是那个时代的黑暗恐怖。
“野狗子”指的是什么?
活着的人难以生存,死了就安生了吗?
俗话说“一死百了”。,生活在明清易代的动荡岁月中的普通百姓,连死了都不能逃避封建朝廷的敲骨吸髓。
就好比故事里那些死去的人,他们的尸体会遭到野狗子的吞噬。
在故事里,还有个细节野狗被李化龙击中嘴部后,它发出了猫头鹰一般的惨叫。
在民间,猫头鹰素来被视作不祥之鸟。而野狗和猫头鹰有着同样的共性,代表着不祥和噩运。
说到“吃人”,笔者不由得想起了鲁迅先生写在《狂人日记》里的一段话
我翻开历史一查,这历史没有年代。歪歪斜斜的每页上都写着“仁义道德”几个字,我横竖睡不着,仔细看了半夜,才从字缝里看出来,满本上都写着两个字“吃人"!
不论是“人吃人”,还是“狗吃人”,这种精神上的压迫,不仅活着的人活不下去,就连死人也死不安生!
“野狗”带着玉石俱焚的杀戮、生死难安的恐吓,游走在水深火热的老百姓中间,它代表的就是杀人如麻的叛党和官兵。
正所谓“兴、百姓苦,亡、百姓苦。”无论是于七叛乱,还是清廷出兵围剿,无论谁胜谁负,倒霉的都是同一批人。
清兵杀人盈野,恐怖!
僵尸林立复活,更恐怖!
野狗子吸人脑髓,恐怖到了极限。
而真正的恐怖,则是本故事源自真实事件,没有巧合。
饱受苦难的蒲松龄老先生,迫于时代压力,只能编造出一个神秘的“野狗子”,来委婉地表述这段沉痛的历史。
而蒲松龄创作的苦心,都藏在他的《聊斋志异.自序》里
“知我者,其在青林黑塞间乎?”
他写下这句话,或许是怕后世人被他笔下的狐媚鬼怪迷花了眼,看不清当时社会各阶层人的一副“众生像”。
老先生应该值得欣慰后生们读懂了。
恐怖的时代已经远去,留给后人的是浓缩于历史中的伟大作品。篇幅精悍,读来却为之心颤。
本文的结尾,附上蒲松龄老先生的《野狗》原文,愿与君共赏
于七之乱,杀人如麻。乡民李化龙,自山中窜归。值大兵宵进,恐罹炎昆之祸,急无所匿,僵卧于死人之丛,诈作尸。
兵过既尽,未敢遽出。忽见阙头断臂之尸,起立如林。内一尸断首犹连肩上,口中作语曰“野狗子来,奈何”群尸参差而应曰“奈何”俄顷,蹶然尽倒,遂寂无声。
李方惊颤欲起,有一物来,兽首人身,伏啮人 首,遍吸其脑。李惧,匿首尸下。物来拨李肩,欲得李首。李力伏,俾不可得。物乃推覆尸而移之,首见。李大惧,手索腰下,得巨石如椀,握之。物俯身欲龁。李骤起,大呼,击其首,中嘴。物嗥如鸱,掩口负痛而奔,吐血道上。就视之,于血中得二齿,中曲而端锐,长四寸余。怀归以示人,皆不知其何物也。
《野狗》是蒲松龄创作的一篇仅280字的小说,收录在《聊斋志异》第一卷中。在三百多篇聊斋故事中,《野狗》的篇幅短小,故事情节也很简单。其恐怖程度甚至超过了著名的《画皮》,其原因就在于这是一篇披着鬼神外衣的纪实文字,真实的再现了几百年前清军对山东地区的一场大屠杀。
一、野狗出没,生人勿进
于七之乱期间,有一个名叫李化龙的乡下人从山中逃了出去。可巧,入夜时他就看到了一群路过的大兵。情急之下,急中生智的李化龙立刻卧倒在死人堆里伪装自己。
等到这群大兵走过去了,李化龙依然不敢爬起来,也幸而他没起身,因为他看见身边这群缺胳膊断腿又断头的尸体竟然都站了起来!其中一具脑袋粘连在肩膀上的尸体絮絮叨叨地说“野狗子来了,怎么办?”其他尸体也随声附和“怎么办......”说罢,突然都倒下了,漆黑的夜晚顿时鸦雀无声。
李化龙惊恐万分,还没等他爬起,但见一个兽头人身的怪物此时正趴在死尸堆中,你当它在做什么?李化龙定睛一看,那个怪物正在呲溜呲溜地吸食人脑!
为了防止怪物吃掉自己,李化龙像鸵鸟一样把自己的头深深地埋了起来,这个怪物便锲而不舍地左右找着李化龙的脑袋。,李化龙在身边摸到了一块硬石,死命地向怪物砸去,这怪物被砸掉了两颗牙齿,发出猫头鹰一样的大叫声逃跑了。
这个李化龙也是好奇心极强,生死存亡之刻还不忘捡起他的战利品,那两颗被他敲下的牙齿。侥幸存活下来的李化龙将这怪物的牙齿拿给村里人看,却无人知晓这究竟是何种鬼怪。
这就是《野狗》的故事,短小精悍的一个鬼怪传说。故事中的李化龙可谓九死一生,这一夜也着实令他难忘了。
二、于七之乱,杀人如麻
其实,在蒲松龄的笔下曾多次写到“于七之乱”。除了《野狗》,还有《乱离二则》和《公孙九娘》,都提到了这个事件。而且,尤以《公孙九娘》中的描述最惨不忍睹“于七一案,连坐被诛者,栖霞、莱阳两县最多。一日俘数百人,尽戮于演武场中,碧血满地,白骨撑天。”这肆意的杀戮场面是多么残暴且血腥啊!
由此看来,似乎就特别理解李化龙的惊恐之情了。尽管他杀死了食人的怪兽,却更怕落入乱军之手,因为无论是哪条路都不过是通往地狱的大门。
那么,蒲松龄为何频频在《聊斋》中提到“于七之乱”呢?我想,于他而言对这个事件充满着复杂的心情。
相传,蒲松龄22岁那年为了躲避“于七之乱”,在一个山村遇见了年近16岁的陈淑卿,他们相爱相恋结为了夫妻。半年后,这夫妻二人回家后,却因婚姻的不合法性而被迫分离。7年后,当蒲松龄遇到陈淑卿后又重修旧好,诞下子女的陈淑卿却因病而逝,留下了蒲松龄对她一往情深的想念。
尽管“于七之乱”造成了蒲松龄的颠沛流离,却也结缘了爱妻。所以,哪怕《野狗》中没有聊斋式的浪漫爱情,却也倾注了蒲松龄的深深思念。
三、鬼怪惊悚,人更可怕
如果将聊斋的故事止于爱情层面,便失去了它的深刻内涵,蒲松龄定然不会这么做,那么他要借这一场平乱说明什么呢?
蒲松龄在《聊斋》中寄托了一种对恋爱自由的向往,对《公孙九娘》这一篇的收尾却极度凄凉而悲惨。为什么这样写呢?那就是“于七之乱”给黎民百姓带去了伤痕,它让人间变成了炼狱,那累累枯骨让苍茫大地变了模样,江河湖海都是血染的色彩。
我之所以要提《公孙九娘》,就是让读者明白,蒲松龄在这一篇中浓墨重彩地描写“于七之乱”,和在《野狗》之中四个字带过的目的是一样的。既然家不成家,国不成国,又何谈爱情?所以,《公孙九娘》没有圆满的爱情,而《野狗》压根不提爱情。
蒲松龄想让读者看到的是对这场屠杀的血泪控诉,惨不忍睹的尸体,变异恐怖的野狗,这些无不是战争之下的产物。
因为战乱,血流成河。因为战乱,人如草芥。因为战乱,怪相层出。最可怕的不止那些手拿武器的士兵,还有因为战乱而滋生的邪恶的生灵。
野狗可怕吗?它专门吸食人脑,多么丧心病狂。,它也是一个普通人用一块石头便可吓跑的怪物。它如这些行尸走肉一般,在战乱之下泯灭了人性。所以,万恶之源不过是围绕着人性而不断迸发出的邪恶力量。
蒲松龄在《聊斋自志》中说“集腋为裘,妄续幽冥之录;浮白载笔,仅成孤愤之书”,所以,《聊斋》不只是奇异有趣的故事,更多的是寄托了蒲松龄现实生活中的苦闷和孤愤,他用鬼狐反映了社会,批判了社会,也深思了整个社会。而这也是《野狗》想要告诉读者的,你读懂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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