风景旅游区总体规划(风景名胜区规划)
一、风景名胜区整体规划概述
当谈及旅游业发展总体规划,内容广泛且深入,涉及经济、文化、社会等多个领域。从旅游的角度,规划内容涵盖多个方面,如旅游景区、古建筑物、世界遗产地名录等。还包括旅行社、旅游线路、旅游配套设备设施等规划,以及旅游手机APP和互联网旅游发展规划。旅游从业人员培训、旅游媒体传播、旅游酒店建设等也纳入规划范畴。
二、旅游业发展总体规划内容
1. 旅游景区规划:这包括知名的景点、古建筑物、世界遗产地等。
2. 旅行社规划:涉及旅行社的数量、从业人员数量、诚信建设及等级。
3. 旅游线路规划:主要旅游线路、通往景区的道路建设以及在旅游高峰期的交通疏解策略。
4. 配套设施规划:包括旅游配套设备设施及场地的规划。
5. 互联网旅游规划:如旅游订票软件、旅游美食软件及线上剧院展示等。
6. 人力资源规划:旅游从业人员的培训、深造及专业技能提升。
7. 传播规划:包括国家级、省级、市级旅游传播媒体及内容、模式与效果分析。
8. 酒店建设规划:计划引进的星级酒店数量、品牌搭配及投资计划。
9. 景区摊点规划:包括临时摊位的布局与管理。
10. 特色产品规划:当地特色产品、民族工艺品及非遗传承人的产品开发。
11. 旅游演出规划:定期举办的旅游演出场次、参与的明星和知名人士等。
12. 旅游品牌规划:如大理的“风、花、雪、月”,昆明的“春城”等。
13. 票务规划:针对不同季节和地区的游客的票务策略。
14. 诚信建设规划:包括不强制消费、不滞留游客等,以及旅行社的星级评定等。
15. 服务规划:评定文明旅游服务从业者、文明旅游线路等。
三、前瞻性思考在旅游业发展规划中的重要性
旅游业发展总体规划需具备前瞻性,考虑到未来5-10年的市场饱和度,即游客数量预测。景区建设也需要前瞻性,根据城市的已知旅游景点、线路和空间进行规划,考虑到未来的游客接待量及需求,对现有景区进行扩容或新增景点。
四、旅游业发展规划的科学性不容忽视
任何规划都不能违背科学发展的规律。景区建设需考虑人文关怀、设施建设等科学性因素。在制定一个城市的旅游业规划时,应根据城市的特点进行,避免盲目跟风或重复建设。配套设施的规划也要从游客的需求出发,搭配不同类型的酒店和商品,提供完善的旅游体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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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风景名胜区规划的原则,除了上述提到的原则外,还应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等相关法规的规定进行保护管理活动。例如,阳市龙门石窟保护管理条例中提到龙门石窟和龙门景区的保护管理应遵循不改变文物原状原貌的原则进行科学保护和合理利用。风景名胜区规划的要点并不包括阳市龙门石窟保护管理条例中的某一条款或规定。 在进行风景名胜区规划时,还需结合当地实际情况,确保规划的科学性和实用性。龙门景区的保护与管理,必须遵循科学规划、统一调度、严格保护、永续利用的原则。
龙门石窟世界文化遗产园区管理委员会(简称“龙门管委会”)肩负着龙门石窟及景区保护管理的重任,行使市授予及相关行政管理部门委托的职权。市文物行政部门对龙门石窟的保护实施全面的监督管理。公安、工商、城乡建设、规划及其他相关行政部门,都应按照各自的职责,致力于龙门石窟和景区的保护工作。
龙门石窟的保护区域被明确划分为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保护范围具体界定为:奉先寺卢舍那大佛佛座向东延伸至张合山,西至洛伊公路,南至二道桥,北至广化市场街。而建设控制地带则围绕保护范围边线扩展。
龙门景区的范围也经过明确划定,并依法进行规划和管理。市依法加强对龙门石窟和龙门景区的保护和管理,并将其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本市的所有组织和个人都有义务保护龙门石窟和龙门景区。对于在保护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市将给予表彰或奖励。
龙门管委会负责编制龙门石窟保护规划和景区规划,经相关部门审核并报请批准后实施。在龙门石窟保护范围内,禁止建造与保护无关的建筑物。确因管理需要建设的,需依照《文物保护法》规定报请国务院文物行政部门批准。保护区内已存在的危害石窟安全的建筑应予以拆除。
建设控制地带内的建设工程不得破坏龙门石窟的历史风貌。工程设计方案需经国务院文物行政部门同意,并报请国务院城乡建设规划部门批准后方可实施。在龙门景区内,违反《洛阳龙门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的新建和扩建工程将受到严格限制。确因保护需要建设的工程,需报经市审查并经批准后实施。
景区内的建设工程应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并配备相应的防污染设施。建设单位在施工过程中应严格保护周围的文物、景观、植被等。项目竣工后,建设单位应及时清理场地,恢复环境原貌。龙门石窟保护区域和景区内的人文资源和自然资源都应严格保护,不得破坏。
为保护龙门石窟和景区,应设立保护标志、界桩等设施,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移动或破坏。龙门管委会应加强科技在文物保护中的应用,建立健全文物安全防范体系。在龙门石窟保护区域内进行的考古发掘,应征求龙门管委会意见并依法报批。根据保护工作的需要,可以依法征收集体土地,并依法给予补偿。
一些特定活动如电影、电视剧拍摄,商业录像、摄影,大型群众性活动,石刻艺术品测绘等,在龙门石窟和景区进行前必须履行报批手续,接受龙门管委会的监督,并制订文物保护预案。龙门石窟的保护与维缮:经费来源与管理规定
为了保护和维修龙门石窟这一重要文化遗产,明确了经费和资金的来源。这些经费来源于国家、省文物行政部门的专项拨款,市级财政预算的拨款,事业性收入以及其他合法收入。这些资金必须专款专用,严格管理,并接受财政、审计部门的监督。
对于影响龙门石窟泉源的地下水资源开发利用和矿山开采等工程,需经过评估认定后做出处理。在龙门石窟保护范围内严禁打井,其他地区如确需打井,需征求龙门管委会意见并报经有关部门批准。龙门景区内的林木由所有权人或承包人负责保护和管理,危及文物安全的树木将依法清除。
龙门管委会致力于加强龙门景区旅游基础设施、安全和保护设施的管理、建设与改造提升。按照国家和行业标准,合理规划并设置停车场、环卫、医疗和紧急救援等设施。为了提升游客体验,龙门管委会还确定了各景点的环境容量和游览路线,制定了应急预案和疏导方案,提供优质服务。
在龙门景区内的封闭管理区域,机动车辆不得擅自驶入。从事电瓶车、游船等游览服务的,需依法申领牌(证)照。严格控制经营业户的总量,对经营服务网点的设置和经营者的标牌进行统一规划布局。景区内建立了污水和垃圾处理设施,实施统一清运和处理。
游客在龙门景区内需要遵守一系列规定,禁止在禁止登山的区域内登山、野炊、焚烧、燃放烟花爆竹等行为。还禁止擅自拓印龙门石窟碑刻、翻越文物景点围墙、损坏基础设施和保护设施、携带易燃易爆物、捕鱼、、捕杀野生动物和放牧等行为。
对于违反本条例规定的行为,龙门管委会或相关行政部门将责令改正,并根据情节的严重程度进行处罚。如违反规定擅自打井的,将处以二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二十九条若违反本条例第二十六条的规定,出现一系列不良行为,龙门管委会或相关行政部门将责令其立即改正。对于情节严重者,将按照以下规定进行处罚:
1. 对于违反第一类的行为,罚款额度将在五十元以下。
2. 对于违反第二至第六类的行为,统一罚款五十元。
3. 对于违反第七和第八类的行为,将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以一百至五百元的罚款。
4. 对于违反第十和第十一类的行为,罚款额度将在一千至一万元之间。
5. 对于违反第十二类的行为,对个人处以五百至一千元的罚款,对单位处以二至五万元的罚款。
6. 对于违反第十三类的行为,将没收违法所得,并面临五十至一百万元的罚款。
第三十条关于龙门管委会、市文物行政部门和其他相关行政部门及其工作人员的行为规范,如果发生以下情况,将由市人民责令改正;情节严重或构成犯罪的,将依法追究主管人员和直接责任人员的行政责任或刑事责任:
1. 违规借用或侵占国有文物。
2. 利用职务之便盗窃国有文物。
3. 超载游客或在无安全保障的区域开展游览活动。
4. 无依据或违反法定程序执法。
5. 使用暴力、胁迫等手段执法。
6. 将行政管理职能错误地委托给企业或个人。
7. 违反规划,违法批准建设项目。
8. 因管理不善造成文物资源、自然资源和环境破坏。
9. 发现违法行为不予查处。
10. 其他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行为。
在规划城市的蓝图时,我们不仅要着眼于当下的需求,更要预见未来的挑战。城市防灾对策必须被纳入城市规划指标体系的核心内容。城市的编制规划,必须严格符合防火、防爆、抗震、防洪、防泥石流等各类自然和人为灾害的要求。
在地震频繁、洪水肆虐的地区,我们的规划需具备敏锐的洞察力,采取具有针对性的抗震防洪措施。尤其要注意高层建筑的防火防风问题,以保障城市居民的生命财产安全。
城市规划的治安问题、交通管理以及人民防空建设等问题同样不容忽视。我们要有意识地消除那些易于引发犯罪的局部环境,填补防范上的空白,为市民创造一个安全、和谐的生活环境。
规划是一门综合艺术,它要按照美的规律来安排城市的各种物质要素,以呈现城市的整体美感,给人以美的享受。在现代城市规划中,我们要注意传统与现代的协调,保护历史文化设施和名胜古迹,同时体现时代精神,使用新材料、新工艺,让二者在精神层面上相融合。我们还要注重自然景观和人文景观的协调,建筑格调与环境风貌的和谐统一。
城市规划也是社会原则的体现,要为全体市民服务,贯彻有利生产、方便生活、促进流通、繁荣经济、推动科技文化教育事业的原则,尽量满足市民的各类需求。设计要注重人与环境的和谐,让建筑与人对话,引入公园、广场成为市民交流的空间,使市民享受阳光、绿地、清新空气、现代化设施以及安全舒适的居住环境。这种富有生活情趣和人情味的城市环境,已经成为许多城市面向未来的规划和建设目标。
城市规划过程中必须遵循一些基本原则,如从实际出发、科学安排城市各项建设用地、保护生态环境、保持民族特色等。城市规划按其内容和任务的不同,分为总体规划和详细规划两个阶段。城市总体规划的调整和修改要根据城市的经济社会发展情况作出相应的调整。
至于风景名胜区规划在国土空间规划中的开展,涉及多个部门如旅游局、科技局、文化局等。然而在实际操作中,旅游并非仅仅是旅游局的事务。在国家层面,住建部负责风景名胜区的规划与建设,其他部门如财政部、发改委等也参与相关管理工作。地方上,各类景点和公园的管理也并不全属旅游部门,有些归属于宗教局、园林局、规划局等单位。
自然保护区作为保护各种自然区域的总称,其目标并不包括所有形式的活动和生产方式。风景名胜区的规划期根据具体情况而定。而在城市规划编制过程中,公示时间对于城市总体规划、分区规划、详细规划以及各项专业规划来说不少于15天,确保公众的知情权和参与权。
7. 景区设计的奥妙
旅游景区规划设计是一次多维度、深度的探索之旅。想要打造一处引人入胜的旅游景区,必须坚守“从广度放眼、向深度挖掘”的原则。这一过程涉及六大关键环节:战略咨询、文化定位、概念规划、建筑设计、景观环境与建造工艺。每个环节都承载着独特的使命和价值,只有统筹兼顾,才能成就一段卓越的旅游规划之旅。
在此,强烈推荐北京巅峰智业旅游设计公司。他们在旅游景区规划设计领域是真正的行家,拥有丰富的经验和专业的团队,能够深入挖掘每个景区的独特魅力,为游客带来别样的旅游体验。
8. 风景名胜区规划的层次与公示时间
风景名胜区规划分为总体规划和详细规划。在规划编制过程中,各类规划的公示时间各有要求。城市总体规划、分区规划、详细规划及各类专业规划公示时间不少于15天,而重要的修建性详细规划、老城改造等则需公示不少于10天。这些公示时间确保了公众参与度,使规划更加透明和民主。
城市规划批准后的公示时间更为长久。城市总体规划、分区规划等长期公示,专业规划公示时间不少于60天,详细规划等重要规划则公示不少于30天。这样的公示制度确保了规划的合理性和可行性。
城市总体规划的局部调整在变更前也要进行公示,时间不少于15天。建设项目的批前公示不少于7天,批后公示则从工程开工至工程竣工规划验收合格之日止。违法建设查处结果也会在结案后公示10天。城市规划行政管理的公示则是长期性的,保证了规划的持续透明和公众监督。
9. 风景名胜区规划的期满评估与未来走向
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的规划期届满前2年,是一个重要的评估节点。规划的组织编制机关会邀请专家对规划进行深入评估,根据评估结果决定是否重新编制规划。这是一个确保规划与时俱进、适应时代需求的重要环节。
10. 风景名胜区规划原理与学科要求
学习风景名胜区规划原理,需要具备一定的艺术鉴赏能力,尤其是对如何在室外大空间环境中塑造美的景观有独到见解。拥有美术基础的学习者更能得心应手。
风景园林专业旨在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应用型人才。这一专业融合了生物、生态学科,并与其他非生物学科如土木、建筑、城市规划等紧密结合,同时涉及哲学、历史和文学艺术等领域。学生主要学习风景园区的规划、区域规划等基础理论和知识,接受相关的基本训练,掌握核心能力,为城市建设、园林等部门贡献智慧与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