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之最第37集_奇闻趣事网

中国之最第37集

奇闻趣事 2024-12-20 11:00www.bnfh.cn奇闻趣事

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概述

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是中国领导的先进青年的群团组织,是广大青年在实践中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和共产主义的学校,更是中国的得力助手和后备力量。这一组织坚决拥护中国的纲领,遵循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以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

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伟大征程中,共青团始终坚决贯彻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方略。始终与时俱进,团结全国各族青年坚定不移地跟随党的脚步。为把我国建设成为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美丽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为最终实现共产主义不懈奋斗。

回顾历史,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在中国的领导下发展壮大,始终站在革命斗争的前沿,发挥了重要的作用。在建立新中国、确立和巩固社会主义制度的过程中,共青团展现了其强大的生力和突击队作用,为党培养和输送了大批新生力量和工作骨干。进入新时代,共青团紧扣时代脉搏,围绕党的新时期工作重心,为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做出了杰出的贡献。

共青团始终牢记并忠实践行坚定不移跟党走、为党和人民奋斗的初心使命。百年间,共青团为争取民族独立、人民解放以及国家富强、人民幸福作出了巨大的贡献。对于共青团来说,坚守党的领导的立身之本、坚守理想信念的政治之魂、投身民族复兴的奋进之力以及扎根广大青年的活力之源,都是宝贵的经验,也是面向未来再立新功的重要遵循。

新时代下,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的任务是深刻的。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全面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是共青团的首要任务。共青团也致力于培养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青年,为国家输送新鲜血液,培养青年建设人才。共青团还积极开展思想政治工作,帮助青年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增强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和文化自信。

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在经济社会发展中发挥生力和突击队的作用,带领广大青年自力更生,艰苦创业,积极推动社会主义各方面的建设。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在新时代的征途上,承载着新的历史使命。在构建我国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关键时刻,青年一代被赋予了新的责任与期望。为此,我们必须紧密围绕我国社会主要矛盾转化,积极组织青年投身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火热实践,深入贯彻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新发展理念。

青年是国家的未来,是民族的希望。他们应当树立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的观念,掌握和运用先进的科学技术,学习和适应现代管理方式。他们更应诚实劳动,勇于创新,为发展社会生产力,增强综合国力,逐步实现全体人民共同富裕的伟大目标贡献力量。

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作为党的助手和后备军,始终贯彻党管青年原则,紧密团结全国各族青年,积极为党做好青年群众工作。我们努力协调督促青年发展规划的落实,主动承担公共职能,服务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我们始终维护青年的具体利益,关心青年的工作、学习和生活,切实为青年服务,同时向党和反映青年的意见和要求,开展社会监督,保护和促进青少年的健康成长。

在爱国主义旗帜的引领下,我们不断巩固和扩大青年爱国统一战线,坚决维护和发展全国各族青年之间的平等团结互助和谐。我们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加强同香港、澳门以及海外青年侨胞的团结,共同促进祖国统一大业的完成。

在国际舞台上,我们坚持和平、发展、公平、正义、民主、自由的全人类共同价值,积极参与推进共建“一带一路”,反对霸权主义和强权政治,维护世界和平,推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

共青团,在党的领导下勇往直前,自我革命,推动改革向更深层次发展。始终坚持以组织和工作创新为核心,不断提高团的吸引力和凝聚力,扩大团的工作覆盖面。基层组织是团的一切工作的根基,领导机关要牢固树立基层第一的观念,深入基层,服务基层,不断增强基层活力。

在从严治团的过程中,我们要把严的标准、严的措施贯穿始终。依规治团,建立健全团内规章制度体系。从团干部开始,加强对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的管理和监督,坚决反对各种不良倾向。我们要加强和规范团内政治生活,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生态。

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中央委员会受中国中央委员会的领导。团的地方组织和基层组织受同级党的委员会领导,同时接受团的上级组织的指导。团的领导机关领导班子要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

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肩负着领导中国少年先锋队工作的重任。作为中国青年联合会的核心团体会员,发挥着主导作用。在的领导下,共青团还指导中华全国学生联合会开展工作。

第一章 团员。只要年龄在14岁以上、28岁以下的中国青年,承认团的章程,愿意参加团的一个组织并在其中积极工作、执行团的决议和按时交纳团费,就可以申请加入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这是一个光荣的使命,也是一种责任的担当。

作为团员,必须履行多项义务,包括学习马克思主义理论、党的历史、团的基本知识等,不断提高为人民服务的本领。还要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宣传、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积极参加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团员还要自觉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团的纪律,发扬社会主义新风尚,积极参加志愿服务,实践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作为团员,也享有多种权利,如参加团的会议和活动、接受教育和培训、在团内有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等。如果团员的决议有不同意见,可以在坚决执行的前提下保留意见,并可以向团的上级组织提出。发展团员时,必须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经过严格的程序才能成为团员。新团员还必须参加入团仪式,进行庄严的入团宣誓。

当团员从一个基层组织转移到另一个基层组织时,必须及时办理组织关系转接手续。这是一个重要的环节,也是保持团组织完整和团结的象征。只有这样,我们的团组织才能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一起,为实现共同的目标而努力奋斗。第一章 团员表彰与退出

对于模范履行团员义务,在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和保卫祖国事业中表现突出的团员,团组织应当给予嘉奖。嘉奖分为通报表扬和授予优秀共青团员称号,由团的中央、省、市、县级委员会和基层团委共同颁发。

团员有退团的自由。若需退团,应向支部委员会递交书面报告,由支部大会决定除名,并向上级委员会备案。若团员连续六个月无故不参与团的组织生活、不交纳团费或不完成团组织分配的任务,则视为自行脱团,由支部大会决定除名,并报上级委员会批准。

第二章 团的组织制度

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是一个按照民主集中制原则组织的统一整体。其基本原则包括个人服从组织,少数服从多数,下级服从上级。团的各级领导机关由选举产生,并经常听取和处理下级组织和团员的意见。团的组织和团员应按规定管理和使用团员证。

团的全国领导机关是团的全国代表大会和中央委员会。地方各级团的领导机关是同级团的代表大会和委员会。各级委员会实行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制度。根据工作需要,各级委员会可以设立工作部门,并可以派出代表机关。在特殊情况下,经过共同研究,同级党的组织和上级团的组织可以调动或指派团组织的负责人。

团的各级代表大会的代表和委员会的产生应体现选举人的意志,采用无记名投票方式。候选人的产生要广泛发扬民主,并经充分酝酿讨论。选举过程中,选举人有权了解候选人情况、要求改变候选人、不选任何候选人和另选他人。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强迫选举人选举或不选举某个人。

第三章 团的中央组织

团的全国代表大会每五年举行一次,由中央委员会召集。大会代表的名额及产生办法由中央委员会决定。全国代表大会的职权包括审查批准中央委员会的工作报告、讨论决定全团的工作方针、任务和有关重大事项、修改团的章程以及选举中央委员会。在全国代表大会闭会期间,中央委员会执行大会决议,领导团的全部工作。中央委员会全体会议选举常务委员、第一书记和书记,组成常务委员会和书记处。会议每年至少举行一次,闭会期间,书记处行使中央委员会的职权。

在履行团的组织制度时,各级团组织要始终保持对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的宣传和执行力度,同时反映青年的意见和要求,推动全团工作的顺利进行。第四章:团的地方组织、解放与武警部队中的团的组织

第十八条:团的省、自治区、直辖市至县级的各级代表大会,是团的重要盛会,一般每五年举行一次,会议时间通常安排在同级党的代表大会后一年内。这些会议由相应级别的团的委员会负责召集。在特殊情况下,经过同级党的委员会和上级团的委员会的批准,可以提前或延期举行会议。

第十九条:这些地方的团代表大会拥有多项职权,包括审查和批准同级委员会的工作报告,讨论和决定本地区团的工作任务和重要事项,选举同级委员会,以及选举出席更高级别团代表大会的代表。在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同级委员会负责执行上级团组织的指示和决议,领导本地区团的工作,并定期向上级团的委员会报告工作进展。

第二十条:团的地方各级委员会通过全体会议选举产生常务委员会和书记、副书记。这些委员会由常务委员会负责召集,每年至少举行一次会议。在委员会全体会议闭会期间,由常务委员会行使委员会的职权。团的组成必须得到同级党的委员会和上级团的委员会的批准。

第二十一条:中国人民解放和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中的团的工作,是部队政治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由中央事委员会统一领导。这些部队中的团组织在本单位党组织的领导下,依照团的章程、《队政治工作条例》和其他相关规定开展工作。

第五章:团的基层组织

第二十二条:任何基层单位,只要团员人数超过三人,都应建立团的基层组织。这些组织根据工作需要和团员人数,经上级团的委员会批准,可设立基层委员会、总支部委员会或支部委员会。在基层委员会或总支部下设立支部,根据需要也可在基层委员会下建立总支部。支部内可以划分若干小组。

第二十三条:团的基层组织的设置应结合实际,不必完全对应党组织和行政建制。应根据街道社区、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等单位和领域的特性,以及团员青年的流动和聚集特点,灵活构建团的组织结构。

第二十四条:团的基层组织是团的工作和活动的基本单位,它们应充分发挥团结教育青年的核心作用。主要任务包括组织学习马克思主义理论、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宣传和执行党和团组织的指示和决议,参与民主管理和监督,积极投身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教育团员继承党的优良传统,开展文化、娱乐、体育活动,管理、服务和教育团员等。

第二十五条:团支部是团的基础组织,直接负责教育、管理、监督团员,并组织、宣传、凝聚、服务青年。

第二十六条:对工作表现突出、成绩显著的团的基层组织,上级团组织应给予表彰和奖励。第六章 团的干部

第二十七条 团的干部是共青团事业的中坚力量,他们承载着推动团的工作前进的使命。这些干部必须坚定理想信念,心系广大青年,不断提高自身的工作能力,锤炼优良作风。共青团坚持党管干部原则,注重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选拔理念。在选拔过程中,我们致力于开阔视野,、任人唯贤,以事业为上、公道正派的态度,既保留骨干力量,又注重培养选拔优秀年轻干部。我们努力建设一支符合群团组织特点、充满生机活力的团干部队伍,实现革命化、年轻化、知识化、专业化。

第二十八条 团的各级领导干部必须忠诚干净担当。他们应当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他们是团员和青年的表率,必须模范履行团员的各项义务。他们应刻苦学习、勤奋工作、勇于创造、自觉奉献,做党放心、青年满意的干部。

在政治上,他们应具备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的素养,带头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他们应高扬理想旗帜,坚持讲学习、讲政治、讲正气,坚决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

在学习上,他们应带头刻苦学习政治、经济、文化、历史、法律、科学技术和现代管理知识。他们应向书本学习,向实践学习,向青年学习,不断提高青年群众工作本领、思想政策水平和实际工作能力。

在工作上,他们应具有强烈的革命事业心和责任感,勤于思考,勇于创新,知难而进,积极主动地在青年中开展工作,努力做出实绩。

在作风上,他们应朝气蓬勃、实事求是、发扬民主、敢想敢干。他们应深入基层、调查研究,讲实话、办实事、求实效,反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他们应带头直接联系青年,热心为青年服务,做青年的知心朋友。

在品德上,他们应顾全大局、公道正派、团结同志、助人为乐、诚实谦虚、清正廉洁。他们应有自我批评精神,自觉接受团员和青年的监督。

第二十九条 团的各级组织肩负协助党管理团干部的重要责任。它们应加强团干部的选拔、培养和管理,拓宽干部来源渠道,注重在经济社会发展最需要的地方、基层一线和困难艰苦的地方锻炼干部。它们还应建立正规的培训制度,办好各级团校,突出政治培训,建设和健全团干部的考核、监督和问责制度。团的各级组织还应关心团干部的工作、学习、生活和休息,努力帮助他们解决实际问题,积极为他们的成长和转业创造条件。

对于工作有显著成绩的团干部,团的组织应当给予表扬和奖励。

第三十条 团干部需认真了解党组织工作全局,主动汇报团的工作情况,积极负责地发表意见,结合团的工作实际,创造性地完成党组织交给的任务。

第七章 团的纪律

第三十一条 团的纪律是团的各级组织和全体团员必须遵守的行为规则,是维护团在党领导下的团结统一、完成党赋予的职责使命的保证。团组织必须严格执行和维护团的纪律,共青团员必须自觉接受团的纪律的约束。

第三十二条 对于违反团的纪律的团员,团的组织应当本着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精神,进行批评和帮助;情节严重的,给予纪律处分。

第三十三条 对团员的纪律处分有五种:警告、严重警告、撤销团内职务、留团察看和开除团籍。留团察看的时间为六个月或一年。团员在留团察看期间没有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不得作为青年入团的介绍人。留团察看期满,改正错误的,应及时恢复其上述权利;坚持错误不改的,应开除团籍。

第三十四条 对团员的纪律处分需经支部大会讨论通过,报县级或县级以上团的委员会批准。在特殊情况下,县级和县级以上各级团的委员会有权直接决定给团员以纪律处分。涉及问题重要或复杂或对团员给予开除团籍的处分时,需经团的省级或中央委员会批准。

第三十五条 团的组织在决定对团员进行处分时,必须严肃慎重、实事求是。支部大会在讨论决定对团员的处分时,除特殊情况外,应吸收本人参加并认真听取其意见。如决定后本人不服的,可提出申诉。有关团组织必须负责处理或迅速转递其申诉请求不得扣压对于确属坚持错误意见和无理要求的人要给以批评教育。。

第八章:团旗、团徽、团歌之荣耀

第三十七条: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的团旗,其鲜艳的红色象征着革命胜利。旗面上的黄色五角星,犹如闪耀的明星,在黄色的圆圈中更显得耀眼夺目,代表着中国青年团结在中国的周围,共同奋斗。

第三十八条:团徽,是团的象征,它融合了团旗、齿轮、麦穗、初升的太阳及其光芒等元素,绶带上写有“中国共青团”五个金色大字。在马克思列宁主义、毛大大思想的光辉照耀下,团徽犹如璀璨明珠,激励着青年们朝着党指引的方向勇往直前。

第三十九条:那激昂的旋律,是团的赞歌——《光荣啊,中国共青团》,团歌飘荡在每一个团员的心中,激发着青年的热情与活力。

第四十条:团旗、团徽、团歌,这些是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的象征和标志。它们必须按照规定被正确制作和使用,以维护团的尊严和荣誉。

第九章:团的经费之源流

第四十一条:团的经费主要来源于团员交纳的团费,以及党和、企事业单位对青少年事业的经费和团的工作经费的拨款,还有来自社会的正当资助和团组织的其他合法收入。

第四十二条:团费的交纳、管理和使用办法都由中央委员会统一规定,以确保经费的合理使用和透明化。

第十章:共青团与少年先锋队的紧密联动

第四十三条:中国少年先锋队是少年儿童的群团组织,是引导他们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和共产主义的学校。共青团肩负着全团带队的政治责任,要深化少先队组织的各级工作机构建设,支持少先队开展各种有意义的活动,如组织教育、自主教育、实践教育等。我们要保护和关心少年儿童的成长,以社会主义思想和共产主义精神滋养他们,培养他们成为时代的接班人。

第四十四条:中学共青团组织要承担起对少先队员入团前的培养教育任务。优秀的团员或思想进步、热爱少年儿童的教师等,会被选派为少年先锋队的辅导员。这些辅导员的工作成果,将得到充分的表扬和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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