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有人敢拿刀砍自己,如果有人要拿刀砍你_民风民俗

为什么有人敢拿刀砍自己,如果有人要拿刀砍你

民风民俗 2023-05-19 06:55www.bnfh.cn民俗风情

龙哥作为先行者,以一己之力推动了“无限防卫”理念的落实,所以,如果有人拿刀伤害你的时候,可以直接拿刀反击,保护自己。我告诉你,如果有人正在拿刀往死里砍你,你就别再冷静了,刘海龙受伤后跑向轿车,于海明继续追砍2刀均未砍中,其中1刀砍中汽车,那种关键时刻,你如觉得自己跑步很快,那你就赶紧拔腿就跑,立即脱离险地。

1、如果有人要拿刀砍你,你应该拿刀自卫吗?

谢谢邀请!你大概也听说过龙哥事件吧!2018年8月27日晚,刘海龙醉驾,载刘某某、刘某、唐某某向右强行闯入非机动车道,与正常骑自行车的于海明险些碰擦,遂发生争执。同车的刘某某下车与于海明发生争执,经同行人员劝解后返回车辆,刘海龙却突然下车,上前推搡、踢打于海明。虽被劝架,刘海龙仍追打于海明,后返回车里取出一把砍刀,连续用刀击打于海明颈部、腰部、腿部,

击打中,砍刀甩脱,于海明抢到砍刀,并在争夺中捅刺刘海龙腹部、臀部,砍击右胸、左肩、左肘,刺砍过程持续7秒。刘海龙受伤后跑向轿车,于海明继续追砍2刀均未砍中,其中1刀砍中汽车,刘海龙逃离后,倒在距轿车东北侧30余米处的绿化带内,后经送医抢救无效,当日死亡。对于这个案件,当时闹得沸沸扬扬,于海明被刑拘,前途不明,

按照法律的规定以及以往的判决结果来看,于海明属于防卫过当,已超过了必要的限度,可能会认定有罪。大多数人及法律专家则认为,在当时的情况下,于海明的做法是正当防卫,不应该追究刑事责任,应该改变为正当防卫套上重重枷锁的局面,,昆山警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条第三款“对正在进行行凶、杀人、抢劫、强奸、绑架以及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采取防卫行为,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的,不属于防卫过当,不负刑事责任。

”认定于海明的行为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公安机关依法撤销于海明案件,随后,为了进一步的保护当事人的权利,规范对正当防卫的认定,最高检专门发布了正当防卫的案例,而龙哥事件就在其中之一。——这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发展过程中的一个里程碑,进一步确立“无限防卫权”,就是指在面对行凶、杀人、抢劫、强奸、绑架以及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时,可以无限防卫,即使造成了施害者的死亡,仍然属于正当防卫,不会触犯刑法,承担法律责任!龙哥作为先行者,以一己之力推动了“无限防卫”理念的落实,所以,如果有人拿刀伤害你的时候,可以直接拿刀反击,保护自己!我是@有职业操守的小太阳,你的关注就是我的动力,让我们一起在头条学习、思考、成长!。

2、昆山杀人事件中,如果有别人拿刀砍你,你会站着任人砍吗?对此你有什么看法?

谢谢邀请!笔者50有零,从小在这种问题上受到的教育并不清晰,学过正当防卫包括防卫过度等法律知识,我认为这些只是大原则,遇到具体问题另当别论。人什么最重要?生命!在生命面前,每个人考虑的第一是保护生命、第二是保护生命、第三还是保护生命,生命受到威胁之时,没有人会考虑法律,这是人性的本能!电影里临死之前说的话只是艺术演绎而已。

遇到危险甚至威胁到生命时,我只有两种选择一是逃跑,离开危险区域;二是殊死反击,直至事态静止,我不会任人砍,我会逃跑或反击。所以我认为电动车男子做得对做得好,坚决支持(法律如何认定我会拭目以待)!我的家人遇到威胁我也会坚决保护,不惜一切手段,强调一句送给法律工作者,人性要优先考虑,大家都是普通人,对事态的预判、把握更多的是凭感觉,做不到神一样的拿捏尺寸、把控局面,不现实。

3、如果别人正在拿刀往死里砍你,你的生命受到了威胁,有几个人能冷静面对呢?你会怎么做?

我是一个既当过检察官又当过律师的老人,我告诉你,如果有人正在拿刀往死里砍你,你就别再冷静了。那种危急时刻你如果还在故作冷静,十有八九你要命丧黄泉,那种关键时刻,你如觉得自己跑步很快,那你就赶紧拔腿就跑,立即脱离险地,你如没有跑掉的可能,我奉劝你马上就近找取一件可以抵抗拼命的工具,管他是刀枪棍棒,还是水管板凳,拿起来就与他干!而且千千万万不要心慈手软,担心什么把对方打死了或打伤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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