揭秘:中国古代历史上哪些妓女生活过得像女明_历史记录

揭秘:中国古代历史上哪些妓女生活过得像女明

历史记录 2023-04-27 08:51www.bnfh.cn历史故事

导读妓女在古代她们的生活并不都是悲惨的,个别妓女她们的生活更像今天的女明星一样,文人雅士的社会生活需要捧出名妓,名妓更需要文人雅士的扶持。双方实现了生物学上的共生关系,也打造了彼此双赢的青楼市场。文学大家林语堂曾说,“妓女是叫许多中国人尝尝罗曼蒂克的恋爱滋味。而中国妻子则使丈夫享受此比较入世的近乎实际生活的爱情。”这就是说妓女对于中国文学的有着不可忽视的推进作用。

确实,古代妓女尤其是名妓对于中国文学的推进作用无可置疑。翻开尘封的历史,恐怕不风流的古代作家寥寥无几。妓女对于作家心灵的宽慰自然是作家们才思涌泉的好引子,更为直接的,以妓入文,吟咏风月,才子佳人故事成了重要的创作题材。南齐苏小小,唐朝的李冶、薛涛、鱼玄机,宋代的李师师,明清之际的李香君、柳如是、顾眉,近代的赛金花、小凤仙等都属于这一类喜爱结交名流的风尘女子。她们沦落风尘,完全违背三从四德的古训,本应受到封建礼教的绝对排斥,可是,众多有不凡见识的文人墨客却对她们表示出极大的宽容。

以唐朝薛涛为例,她遗留下的诗大部分是赠答相知者的,其中有头有脸的人物就有韦皋、高崇文、武元衡、李德裕、元稹、刘禹锡、萧岉等等。元稹、白居易等著名诗人都有诗赠她。这种一唱一和,无疑提高了薛涛的社会地位。一千多年下来,薛涛的诗尚传世九十首,李冶的也有十四首,实属不易。而且,她们的诗作都被收入了《全唐诗》中。

,仅仅有文采就可以逾越男性所设置的道德标准吗?其中秘密何在?原来,在男全社会设置的道德规范下,有文采的风尘女子适应了他们的一种需求,就是为寻求异性刺激和抒发抑郁感情,为研讨诗文,为显示雅士风度,为出风头和提高名声,从某种意义上,能够与有文采的风尘女子在一起,是一种身份的象征。如薛涛一般的风尘女子聪慧过人,修养也很好,是文士雅聚的理想坐客和监令。有她们出场,男士们兴致就上来了。据《唐语林》记载,一次西蜀官员聚会,薛涛在座,行酒令,要求语带禽鱼鸟兽内容,一位刺史说“有虞陶唐”,其实“有虞氏”非鱼,说错了,大家忍住没笑出来;轮到薛涛,她说“佐时阿衡”,众人说她话里没有鱼鸟,应当罚酒,她却笑着辩解“衡”字里有小鱼子,刺史大人的“有虞陶唐”才没有一点鱼呢!说得众人大笑起来,那位刺史也才恍然大悟。薛涛机智风趣的应对,令满座生辉,妙趣横生,士大夫要征召她们游宴了。

唐代诗人元稹《寄赠薛涛》说“言语巧偷鹦鹉舌,文章分得凤凰毛。纷纷词客皆停笔,个个公侯欲梦刀。”薛涛写了那么多的赠答诗,原因就在这里。在“伴君如伴虎”的年代,官员地位不稳定,妓女年老色衰就更悲惨,两者之间有着命运无常的共同点。被贬江州的白居易,见到“老大嫁作商人妇”的长安妓,同病相怜,写出了“同是天涯沦落人,相逢何必曾相识”的著名诗句。

正是因为这些原因,风尘女子想要在社会上立足,就必须遵守这个规则,想方设法得到士人的赏识。因为士人不仅能抬举她们,也能贬抑她们。据说以写侠士诗闻名的唐人崔涯,每将诗题于娼肆,不胫而走。他的毁誉,能令这个娼馆或者门庭若市,或者门可罗雀。他写诗嘲笑李端端,李忧心如焚,请他可怜,另写一首好的,他应允了,于是豪富争到李家去。

文人雅士的社会生活需要捧出名妓,名妓更需要文人雅士的扶持。双方实现了生物学上的共生关系,也打造了彼此双赢的青楼市场。再说了,在古代的三百六十行中,有一个不成文的习惯,就是为自己所从事的行当找一个“开山鼻祖”或圣达贤人。比如教书先生把孔夫子当鼻祖,木匠认为鲁班是鼻祖,音乐界推李龟年为“乐圣”,爱茶人称陆羽为“茶圣”,就是这个道理。娼妓也不例外,为了表示这个职业的合理合法,她们也找到了自己的“娼圣”。

是谁能当此重任呢?那就是春秋时的著名的文人雅士、政治家管仲。清代的纪昀在《阅微草堂笔记》中云“娼族祀管仲,以女闾三百也。”关于“女闾三百”一事,《战国策·东周策》云“齐桓公宫中七市,女闾七百,国人非之。”明人谢肇浙的《五杂俎》云“管子之治齐,为女闾七百,征其夜合之资,以佐军国。”由于管仲是历史记载最早公开地、大规模地设娼者,所以被后世妓女奉为祖师与神明。

除管仲外,古代娼妓还信奉白眉神。明人沈德符在《万历野获编》中说,白眉神长髯伟貌,骑马持刀,与关公像略肖,但眉白而眼赤。京师人相詈,指其人曰“白眉赤眼者”,必大恨,其猥亵可知。徐珂的《清稗类钞》说他又叫妖神“娼家魔术,在在有之,北方妓家,必供白眉神,又名妖神,朝夕祷之。”千百年来,娼妓对白眉神十分恭敬,“初荐枕于人,必与艾僸同拜此神,然后定情,南北两京皆然也”。

中国古代社会,对于男性实行的是一种有限的性自由。它的限定条件就是只要是不会破坏婚姻和家庭的性关系就允许;凡是有可能破坏婚姻家庭的性关系,则必定严厉谴责与禁止。也就是说,一个拥有相当的财产和社会地位的男人,在家里完全可以除了妻子以外,再拥有妾时,拥有婢女。他可以只跟妾过性生活,也可以与婢发生性关系。在家庭以外,他却不能与任何女性通奸,也不能拥有任何现在意义上的“情人”或者“第三者”。这是因为,如果女方已经结婚,这就会破坏别的男人的婚姻;即使女方还没有结婚,她的失贞也会破坏她将来的婚姻,或者使一个其他男人无法找到老婆。这就是中国古代儒家思想里非常根深蒂固的“社会公平”的内涵在性关系方面的具体化。

所谓上有政策,下有对策。有限定,就必然会有让步和的宽容。那就是允许娼妓的存在和男人有限度的嫖妓。这是因为,娼妓的社会身份往往是非自由人或者半自由人,不可能与一个有一定财产和地位的男人结婚,充其量也不过是被男人“赎身”而成为他的小妾。这虽然往往会使这个男人很丢脸或者没面子,却并不违反社会制度。怪是怪了一些,毕竟无伤大雅,于别的男人无妨,社会不会大加干涉,笑话笑话而已。对于低阶层的男人来说,就是明媒正娶一个妓女也没什么大不了的,只要那个妓女在婚后能够恪守妇道就行。

这样一来,妓女的等级实际上就与社会上男人的等级相一致了贫寒之男只能去烟花巷里的娼寮,找那些惨不忍睹的烂娼;小康之男可以去一些有头有脸的妓院,找那些类似小家碧玉的妓女;而那些体面的男人,也就是那些文人雅士则去那些够得上名声显赫的青楼,找那些诗词歌赋、无所不精的高级名妓。也正是文人雅士于高级名妓的结合,才使青楼文化流传千古,直到如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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