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宋江甘心杀了阎婆惜也不肯餍足她的要求_怪人怪事

为什么宋江甘心杀了阎婆惜也不肯餍足她的要求

怪人怪事 2023-05-05 09:15www.bnfh.cn怪人怪事

为什么宋江宁愿杀了阎婆惜也不愿满足她的要求?

阎婆惜的要求非常过分,她要宋江把她让给小张三,而且宋江之前包养她的一应财物一样也不许收回。这倒是还能接受,毕竟宋江也没把阎婆惜当老婆,也不觉得头上绿油油的。他作为大丈夫能屈能伸,这点委屈他接受得了。只是阎婆惜却是狮子大开口,居然还要晁盖送给宋江的金子。这一百两金子宋江让刘唐送回去了,没有接收,只象征性地留下一两,即使宋江回家典卖了家产也不一定能凑够。万万没想到,阎婆惜却是一点情面也不讲,看到宋江拿不出银子,还嚷嚷着要报官。阎婆惜一系列疯狂的举动已经让宋江彻底认清了这个女人的贪婪,知道他即使当场拿来银子,她也不会把晁盖的书信还给他,甚至还会一直要挟他。宋江是个雷厉风行的人,也是一个骄傲无比的人,平时被一众好汉捧上了天,现在看到阎婆惜如此奚落他,他早就憋了一肚子气。在和阎婆惜争抢书信时,宋江拿到了招文袋上的压衣刀,真的是怒从心头起,恶向胆边生,再也控制不住愤怒,一把结果了她。站在宋江的角度,他这么做其实是最有利的。与其担一个私通梁山的罪名倒不如犯下杀人的罪名,以他的身份地位,即使事情暴露也不一定会死,而前者可能是要抄家的。




宋江怎么也没有想到自己好心收留的落难母女,竟会恩将仇报的以"大盗"晁盖的来信来威胁,这可是杀头之罪啊!

宋江再三要求拿回信件被拒后,情急之下拔刀杀了阎婆惜,阎婆惜之母哭叫"杀人了,杀人了…"

宋江就此入狱,深知在劫难逃,宋江就装疯卖傻,被判徒刑。

宋江得到江湖好汉的打点和帮助,监狱长方面也给了许多关照,有了些许自由。

有一次中午在浔江楼酒家喝完酒,乘着酒兴在酒家写下了一诗一词。其中有诗词云"自幼攻读经书,长大亦有权谋"。"他年若遂凌云志,血染浔江城口"。

恰巧那天县令路过,看见墙上诗词,为报大功,上报郡守"发现天下第一反诗"。

宋江就此打入死地,择日午时三刻在菜市口问斩。

梁山好汉闻讯,连夜下山。大劫法场,救下了宋江保送到梁山。宋江因江湖义气远播四海,就坐上了第二把交椅。

从上面不难看出,宋江是为了保命而情急之下杀了阎婆惜,私通和暗助"抢劫皇帝生辰纲"的江湖大盗,其罪名远比反诗要严重得多。甚至有被灭族的危险。

所谓"狗急跳墙",气在胸中涌,恶从胆边生。生死攸关,殊死一搏。

宋江本想考举入第,稳扎稳打,出将入相。一场天降大祸意外地让他身不由己,从此落成杀人犯。

空闷之中借酒浇愁愁更愁,留下了反诗,被冤成了反贼,等待宰杀。却又会变成人生一大转机,在梁山好汉簇拥下,成为了坐二望一的梁山首领。

宋江继晁盖之后,当上了108将的聚义厅大统领。梁山后期,宋江突变受招安,其实是回到了杀人之前忠义观,忠在朝廷、义在江湖。

理想是丰满的,现实是骨感的。两全其美,左右逢源,不会是哪么容易的。









当初小阎卖身葬父时,老宋只一眼,就馋上了她的身子。所谓卖身葬父,葬父是名,包养是实,作为义薄云天的好大哥,老宋不差钱不差事,不仅全款在好地段买了栋别墅,还三天两头带她吃米其林,给她买奢侈品衣服和包包,到她直播间里刷嘉年华。

作为大户人家的小姐,小阎也很讲职业道德,使出压箱底的技术伺候老宋,丝毫不嫌他奔四的岁数,隆起的啤酒肚和各种的矮短黑粗。如果故事到此结束,就是一个美好的爱情故事。


可人生若只如初见,夜夜欢歌出虚汗,二八佳人体似酥,老宋肾虚熬不住。熬不住就不和谐,不和谐人家小阎同志就不乐意,小同志心直口快——晚安玛卡巴卡,晚安没用的小垃圾。可男人都不爱听自己没用,老宋这种义薄云天的大哥更听不了这话,听几次就有了挫败感,既没了消费体验,也没了消费乐趣。乐趣都没了,谁还消费呢?


于是,老宋就玩消失,十天半个月也不去小阎直播间,自此,两人的关系变得诡异起来。说白了,钱花了,人睡了,发现自己冲动消费了。可房间都开了,衣服都脱了,你自己不行,能怨得了谁?退货?有点不讲究,宋江这种义薄云天的好大哥,怎么能干这事呢?问题是,包养美女很费钱啊。

小阎每天绫罗绸缎、锦衣玉食,银子哗哗往外掏,这不是吃哑巴亏吗?成年男女之间,没共同的子女牵绊,又没床上那点事吸引,就夸夸掏钱,这是干嘛啊?要结拜啊?按照人间的剧情,接下来的事应该是两个结局想体面,那就买卖不成仁义在,给点小钱,各退一步,各自追求自己幸福。


想不体面,那就是撕逼大战,手段尽出,各自追求最大利益。可老宋这人好面,义薄云天好大哥必须要排面,给点小钱各退一步的事情做不来,撕逼大战的事也做不来,于是就只能强装大肚子汉,一边心疼银子,一边强撑面子。

小阎还是太年轻,看不懂老宋的心理,心说这货不愿意各自追求自己幸福,肯定是憋着大招呢,将来是要和我撕逼的,年轻人沉不住气,于是事先撕毁了服务合同,给老宋带了绿帽子。这下子,强撑面子的老宋彻底没了面子,花了那么多银子,居然当了王八,恼羞成怒下,老宋崩溃了!

从老宋确定小阎出轨那一刻,就起了杀心。后来的事情,不过是现成的导火索。这个故事告诉我们,大叔在包养年轻美女之前,要不就衡量下自己的银子,要不就考虑下自己的身子。

ps: 宋江是黑道人物,有时候不够奸,我就认识一奸商,包养东师女大学生,据说那姑娘出落的肤白貌美蜂腰鼓臀,包养价格每月三万,再加上开房吃饭送礼物,一个月四万起,结果奸商一顿心灵鸡汤,说什么你有远大前程,未来可以考公,我有繁忙事业,难当男友责任,但我真心帮你,不忍看你受苦,这样吧,为了不打扰你学习,我偶尔过来看看你,每次给你点小礼物,小惊喜,小红包,陪你欢笑陪你哭,陪你天明看日出……

这姑娘听完感动坏了,觉得大哥太善解人意了,这是遇到好人了!其实大哥不仅善解人意,更能善解人意,据说当晚姑娘哭得梨花带雨,大哥状态也不错……此处柔情蜜意,婉转风流,故省略若干字。于是,一个月四万的开销,变成了一次一个1314红包,人家要是出去卖,价格包也小一万,经过奸商一顿洗脑,硬生生打到一千!

瞅瞅,这就是差距。远离奸商!




一哥“俗人读水浒”之——宋江怒杀阎婆惜的“怒”从何来

关于宋江怒杀阎婆惜,后人多有质疑,认为如果宋江若许其“三事”,此灾祸便不会发生了,或以为阎婆惜若肯后退一步,给老宋点时间,宋江便能为其办理“三事”,其灾祸便也消了,事实真的是这样吗?非也,且听俗人一一道来。

其一、一桩错误的包养造成的积怨。宋江包养阎婆惜做外室本身就是不大情愿的,因为宋江这人是个权力欲极强的人,而“于女色上不十分要紧”,阎婆惜妓者性情,不合偷了张文远,二人打得如胶似漆,宋江是个男人,内心痛不痛可想而知。而阎婆强拉宋江到家那一晚上,宋江吃了冷酒、听了冷言、睡了冷炕、遭了白眼,也伸伸脖子忍了。而阎婆惜少年心性,一心只贪与张文远风流快活,而对于宋江早已失望生厌,二人缘分已尽、怨气已深。

其二、阎婆惜绝非只想“三事”。在看到宋江与晁盖的信后,婆惜道“……且不要慌,老娘慢慢地消遣你!”仔细分析一下原著,不难发现,阎婆惜把宋江看成是阻挡自己风流快活的绊脚石,是要“慢慢地消遣”他的,即便是满足她“三事”,也没有罢手的可能。

阎婆惜要的是现银,而且立马就要,她是这样说的“……我便先还了你招文袋这封书,歇三日却问你讨金子,正是棺材出了讨挽歌郎钱。我这里一手交钱,一手交货。你快把来,两相交割。”有人认为,在“招文袋”与“这封书”中间当断一“停顿号”,意思是说,招文袋先给宋江,书信留下,三日后来取换钱。其实无论如何断,阎婆惜都是要钱的,她等不得,即便是等了,宋江也照样要做她的“奴隶”。可见,阎婆惜等三天与不等三天的结果都是一样的。

其三、宋江之怒为真怒,但绝非是“激情杀”、“误杀”,后人多认为宋江怒杀阎婆惜为一时情绪失控,有激情杀人、误杀的成分。其实非然,请认真看这段文字“……宋江恨命只一拽,倒拽出那把压衣刀子在席上,宋江便抢在手里。那婆娘见宋江抢刀在手,叫“黑三郎杀人也!”只这一声,提起宋江这个念头来,那一肚皮气正没出处。婆惜却叫第二声时,宋江左手早按住那婆娘,右手却早刀落,去那婆惜嗓子上只一勒,鲜血飞出,那妇人兀自吼哩。宋江怕人不死,再复一刀,那颗头伶伶仃仃落在枕头上。”

这里所说有三点一是宋江是拿刀在手后并没有立即出手;二是阎婆惜的叫声提醒了她;三是宋江一刀封喉,而不是胡乱砍的,说明就根本没想让她活命,更何况紧接着又补了一刀。

其实,宋江杀阎婆惜有其“怒”的一面,更是他本性的使然,宋江这个人,把个人前程看得高过一切,他认为杀死阎婆惜后还有和解的余地,否则他将永远成为阎婆惜的“奴隶”,与其这样,还不如一刀了断;另一个方面,杀人与通匪相比,两害相较,杀人罪轻,且有回旋余地;说一下众人没有提到的原因,就是那个张文远,可不是什么好鸟,宋江已经看透了他,若是他与阎婆惜联手,宋江的结局只有一个,那就是家破人亡。这个人,在阎婆惜死后还不依不饶,可以想象如果他拿到了宋江的证据后会如何啊。




那你可真是冤枉宋江了,不是他不愿意,而是他实在满足不了阎婆惜啊!

可怜我们的宋三郎,真是哑巴吃黄莲,有苦难言呐,

我们先看看阎婆惜的要求“梁山晁盖送你那一百两金子,快拿来给我!”

可是我们知道,宋江实际上只拿了一根金条,和一封书信,此刻他哪里有一百两金子。

阎婆惜可不信“公人见钱,犹如蝇子见血,你瞒得了我?”

阎婆惜这回,可真看走眼了。宋江虽然当差,可他并不爱财如命。

宋江也妥协了“你先把书信给我,我回去变卖家产,三日后拿一百金子给你。”

阎婆惜偏不肯“不行,等你拿了金子来,我再把书信还你。”

宋江见她这么理直气壮,顿时发怒“你到底给不给!”

阎婆惜“就不给,再问一百次也不给!”

宋江直接动手去抢,却见席下有把刀,便先夺了过来。

阎婆惜见状,慌忙大喊“宋三郎杀人了!”

宋江见她大叫,害怕私通梁山的事败露,只得痛下杀手。

这其实并非他的本意,实在是逼不得已。不然私通贼寇,也是死路一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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